清華
圖書文獻類 - 藝術圖像
碑碣拓本
花崗石
1788~1788
寬:76 x 高:180 (cm)
原碑尺寸(寬):76.00 , 原碑尺寸(高):180.00 , 原碑尺寸(厚):0.00
採拓
登錄號:19990011426
本物件為西元1788年(乾隆53年)示禁海口章程;臺灣海防同知清華所頒告示,制定海口章程,明定文武衙門的規費,並嚴禁守口員弁格外勒索陋規的示禁碑記。文中「海防分府清」,名華;「護理臺灣道楊」,名廷理;「福建巡撫徐」,名嗣曾;「公中堂福」,即嘉勇公福康安。
臺灣各港口亦有諸多陋規、惡習,早在西元1712年(康熙51年),臺灣道陳璸在〈禁鹿耳門把口員役需索陋規示略〉即提到防守港口的文武員弁每藉稽察之名,「縱役需索,每遇商船,惟陋規是問;以致商賈吞聲,穢跡播聞」因而出示嚴禁。
藏品描述-授權標示: